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简章


一、资助对象
1.非中国籍人士;
2. 对华友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,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3.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4.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;
5. 年龄为16至35周岁(统一以2023年9月1日计)。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。
二、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
类别 | 资助期限 | 入学时间
| 条件
|
汉语国际教育硕士
| 2年 | 2023.9 |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五级)210分、HSKK(中级)60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 |
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| 4年 | 2023.9 | 具有高中学历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四级)210分、HSKK(中级)60分。 |
一学年研修生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 | 11个月 | 2023.9 |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三级)270分、具有HSKK成绩。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。 |
一学年研修生 汉语言文学方向 | 11个月 | 2023.9 |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四级)180分、HSKK(中级)60分。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。 |
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,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,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(HSK)证书。
三、资助内容及要求
1.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。
2.住宿由新疆师范大学为学生免费提供宿舍,一般为双人间。
3.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生、一学年研修生的生活费发放标准为:2500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/月。
4.汉语国际教育硕士、一学年研修生毕、结业前须参加一次汉语水平(HSK)考试和一次汉语水平口语考试(HSKK),考试费用由我校从奖学金生培养经费中报销。
5.奖学金生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报到,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6.奖学金生当月15日前(含15日)到校注册者,该月发放全月生活费;15日以后注册者,该月发放半月生活费;毕(结)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(结)业日期后的半个月。
7.奖学金生在学期间(不含寒暑假)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,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;因个人原因休学、退学或受院校纪律处分者,停发自休学、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。
四、申请流程
1.2023年3月1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(http://cis.chinese.cn)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。
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。

(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在线申请报名系统)
2.登陆新疆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://overseas.xjnu.edu.cn/ 注册、填写并提交申请。

(新疆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)
3.申请材料:
(1)注册填写《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》;
(2) 注册填写《新疆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》;
(3)护照照片页扫描件,以护照号码命名的电子版彩色2寸白底无边框免冠证件照(像素320*240,100-500KB,JPG格式);
(4)HSK、HSKK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;
(5)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;
(6)个人简历;
(7)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及血液检查报告单(必须用英文填写,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);
(8)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;
(9)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)及在校学习成绩单的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(学历生需提供);
(10)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封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,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录取;
(11)在职中文教师需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;
(12)《无犯罪记录证明》原件及中文翻译公证件;
(13)申请截止日期:2023年5月15日。
五、录取流程
1.推荐机构审核并推荐合格学生至新疆师范大学,由新疆师范大学审核入学资格,择优推荐。
2.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集中评审,择优录取。评审结果于入学前约3个月公布。
3.评审结果公布后,被录取学生可在线打印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;8月中旬,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(JW202)等入学材料寄给学生本人,或学生本人前来我校领取。
4.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,报到时须携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公证件、体检证明原件及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。
六、联系我们
联系人:娜迪拉
电话:0086-991-4113623,13899902001
邮箱:liuguanban@xjnu.edu.cn
地址: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文科5号楼328办公室 邮编:830017